【胜诉案例】陈先生被拖欠工程款纠纷案胜诉,盛沃律师助力追回劳务费!
2024-04-23 13:37:15

原告陈先生诉被告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过盛沃律师事务所刘永强律师的精心代理,最终原告陈先生成功胜诉,获得了应得的劳务费。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告从上海建工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上海市闵行区某处租赁住房项目,并与原告陈先生签订了《瓷砖铺贴分包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原告陈先生负责为被告的项目进行瓷砖铺贴工作。然而,在工程完工后,被告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的劳务费,导致原告陈先生陷入经济困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陈先生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并委托了盛沃律师事务所的刘永强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刘永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刘永强律师充分展示了其出色的法律素养和辩论能力。他通过精心准备的证据材料,详细阐述了原告陈先生的诉求和理由,并指出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同时,他还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使法官对被告的违约事实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最终认定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并判决其支付原告陈先生剩余的劳务费83,000元。这一胜诉结果不仅为原告陈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了信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魏云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金华工程款 83,0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发生工程合同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准确分析案情,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