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沃释法】家暴不是家务事,是犯罪!
2025-09-12 14:29:28
近日,河北孟村一女子刘某某疑遭丈夫金某家暴致死的案件,刺痛了公众的心。这起悲剧并非个例,它让 “家暴” 这一沉重话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演员姚晨在微博上愤怒发声:“无法无天,残忍至极!‘家暴’这个词的发明,让暴力行为的危害性被‘温情’化。‘家’不是暴力行为的保护伞!” 这一观点犀利地指出了 “家暴” 背后被隐藏的真相。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这个前缀让暴力戴上了温情的面具,暗示这种暴力与街头的暴力有所不同,暗示它可能有某种合理性或者可以被理解。这是一种危险的误导。
事实上,家庭暴力与其它暴力相比,往往更加残忍和持久。施暴者利用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和情感纽带,使受害者更难逃脱和寻求帮助。
我国法律早已明确否定“家暴是家务事”的错误观念。《反家庭暴力法》2016年就已实施,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近日,大冶市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再次印证了这一观点:男子左某因殴打妻子陈某某致其轻伤二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一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家庭暴力绝非家务事,实施家暴可能触犯刑法,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民事责任: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如孟村案件中,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罪,最高可能判处死刑。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陷入“沉默-暴力-道歉-再次暴力”的循环。要打破这个循环,需要采取坚决措施。
第一次遭遇暴力时,就该清醒——能对你动手的人,从未真正珍视你。
应当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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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下伤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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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施暴录音与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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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就医凭证
这些是将施暴者绳之以法的关键。就像孟村案例中女子婚后10天的家暴录音、身上反复出现的淤青,都是施暴者长期作恶的铁证。
向有关单位求助: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向法院起诉: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宽容态度是家暴蔓延的社会原因。邻居不劝,村(居)委会不问,认为“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
拒绝“劝和”,主动伸手:
若身边有人遭遇家暴,别再说“忍一忍就过去了”“夫妻没有隔夜仇”。递一张纸巾、陪她去派出所做笔录、帮她联系律师,一次微小的支援,或许就能成为她逃离深渊的勇气。
呼吁严惩,推动震慑:
面对孟村案中“殴打致死”“销毁证据”的恶劣情节,我们不仅要为受害者发声,更要呼吁司法机关从严从快审理,让施暴者与帮凶都受到应有的惩罚。
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区单位、新闻媒体和社团组织的协同合作。
完善立法:虽然我国已有《反家庭暴力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框架,增强可操作性。
加强执法:执法部门需要分工合作,加大打击力度。执法人员要转变观念,各司其职依法办事。
提高意识: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妇女的独立人格意识。
法律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孟村案件中,那位25岁的年轻妈妈为了家庭放弃事业,最终在自己的家中,被丈夫活活打死。
她的悲剧告诉我们:面对家暴,“忍”从不是出路,勇敢反抗、让施暴者付出代价,才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守护。
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你的退让换不来珍惜,你的沉默只会让施暴者更嚣张。勇敢站出来,用证据说话,用法律维权——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更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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