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例】借款人去世,盛沃律师代为追偿其妻子与儿子,成功帮助委托人拿回多年欠款!

2024-11-21 12:15:55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钱女士、汪先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源于2013年王女士与钱女士的丈夫(已故)之间的借款协议。钱女士丈夫因生意需要,向王女士借款人民币35万元,但未按约定归还。2017年,王女士将钱女士的丈夫及钱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然而,在诉讼过程中,钱女士丈夫不幸去世,其子汪先生作为遗产继承人之一,曾承诺归还借款,王女士因此撤诉。但此后,两被告在继承了遗产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王女士遂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委托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王女士在诉讼中提出了以下两项主要诉求:一是要求被告钱女士归还其借款人民币35万元;二是要求被告钱女士、汪先生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35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王女士认为,虽然钱女士丈夫已故,但其配偶钱女士作为共同债务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汪先生作为遗产继承人,也有义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

 

 

被告钱女士和汪先生在诉讼中提出了以下辩称:一是对于借款事实,他们表示并不完全清楚,因为借款发生时他们并未直接参与;二是他们承认继承了的遗产,但认为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三是他们愿意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但希望与原告就还款金额和方式进行协商。



 

储律师在接受王女士的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制定了详细的调解策略。他首先与两被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了解了他们的还款意愿和困难,然后向原告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可能的调解方案。在储秉昌律师的积极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根据调解协议,被告钱女士、汪先生同意在2024年11月20日前,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归还原告王女士借款32万元。同时,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钱女士、汪先生负担,并于2024年11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王女士。

 

这一结果不仅避免了双方长时间的诉讼纷争,也为原告挽回了大部分经济损失。同时,这也体现了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民事纠纷中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