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成功助力讨回厂房租金

2024-07-24 16:43:38

本案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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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上海某工程公司作为原告,通过我们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成功追回了被告拖欠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及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详情
 

我们的原告,上海某工程公司与被告于2021年4月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由被告承租原告位于太仓市某处的厂房,年租金为142,000元,租期自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租金半年一付。然而,截至2022年8月,被告仍有8个月租金共计94,733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律师办案
 

盛沃陈柏文律师和张秀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全面调查,收集并整理了包括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面对被告未出庭应诉的情况,律师团队精心准备了详尽的代理词和证据材料,充分阐述了原告的主张及法律依据。

 

在庭审过程中,盛沃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论证了尽管案涉厂房因未取得相关证件导致租赁合同无效,但被告作为实际占有人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占有使用费。同时,张律师还就逾期付款利息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阐述,提出了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法律依据。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充分采纳了盛沃律师团队的意见,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被告作为实际占有人应支付相应的占有使用费。法院确认被告在租赁期间内实际占用了厂房16个月,应支付占有使用费共计189,333元,扣除已支付的94,600元,还需支付94,733元。同时,考虑到被告腾退后未及时支付占有使用费,法院酌情判决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除代理律师外,本案人物均为化名。)

 

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更多力量。